IFMA-CH 2009-007
关于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换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注册标签及2009年再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特许机构、驻各地办事处、行业合作推广单位:
因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故自即日起,原在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上加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注册标签将不再使用。
经上级指示及国际财务管理协会研究决定,在中国地区颁发的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于2009年6月起换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注册标签。新的注册标签与原标签具有同等效力,且至2011年5月31日前可并行使用。
凡持有原加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注册标签的财务管理师证书持证人,如需更换新证书的,可向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申请提前进行再认证。除不考核后续教育积分外,其工作程序等同于正常再认证程序。再认证换发新的证书后,以新换发的证书日期为准进行再认证的考核和积分记录。
特此通知
〖正文结束〗
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
2009年6月18日
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际证书协调办,IFMA总部,IFM联合认证管理办公室
发至:各地特许培训(考试)机构